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12月30日,质检总局通报2014年节能型内燃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共抽查了14个省(区、市)26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
本次抽查范围包括节能型多缸柴油机和第二代单缸柴油机两类节能型内燃机,其中抽查节能型多缸柴油机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产品;抽查第二代单缸柴油机14批次,仅有1批次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92.9%,第二代单缸柴油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本次重点对产品的排气烟度、排气污染物、安全性能检查、燃油消耗率、比质量、致命故障(Ⅰ类)和严重故障(Ⅱ类)、标定功率下限、起动试验(常温)、最大扭矩或扭矩储备率、密封性、一般故障(Ⅲ类)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中有12批次产品排气污染物不合格,8批次产品燃油消耗率不合格,7批次产品最大扭矩或扭矩储备率不合格,2批次产品排气烟度不合格。
排气烟度和排气污染物是节能型内燃机最重要的环保性能指标,这两个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造成对环境安全和人身健康安全的危害。燃油消耗率是节能型内燃机的核心效能指标和首选商业指标,燃油消耗率不达标的产品,燃油经济性差,无法满足节能减排要求。节能型内燃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特别是小型民营企业,多以装配形式组织生产,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部分企业零部件进厂检验能力不足,把关不严;也有部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一些质量低劣的廉价零部件,从而导致整机性能波动。
根据抽查结果,常州市海润机电有限公司、常州市罗本三晶机械有限公司、无锡创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海龙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台州市王野动力有限公司、福州力鼎动力有限公司、山东华盛中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常德常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宗申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添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昆明驰展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
质检总局表示,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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