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国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时期的科技创新,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与北京能源与环境学会联合研究,决定于2023年12月15-17日在北京举办 ,旨在搭建全球能源学科领域的高质量国际学术交流平台。
早在2020年9月,习主席就曾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旨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碳中和愿景的重要宣示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大国责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
实现碳中和愿景,需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明确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从区域、地方层面制定和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对于全国实现碳中和愿景至关重要。
我们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涵盖国家战略规划、政策制度体系和社会共建行动等重要指导文件,以及产业、能源、交通、建筑和土地利用五大重点领域协同政策,以便后期对于相关政策进展进行进一步追踪。
旨在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在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方面提出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包括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等。
旨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出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提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包括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等。
提出到2025年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到2030年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等目标;明确了源头减碳类、过程降碳类、末端固碳类3个重点方向的12类示范项目为申报范围,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
旨在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提出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等主要目标,明确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含4个一级子体系、15个二级子体系和63个子体系,并规定了各子体系下各标准重点建设内容。
旨在进一步提升节能审查工作效能;明确了各级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责,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内容和审查重点,并阐明了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服务机构等主体在节能审查工作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置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同时废止。
旨在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到2025年,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目标。从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等四方面,提出以节能降碳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循环利用等14项主要任务。
旨在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将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2025年。
要求各地在组织编制省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编写环境影响说明,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随通知发布,要求对规划方案是否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是否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等进行分析。
旨在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保障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明确了差异化开展配额分配、组织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配额清缴、2023年度配额预支和个性化纾困方案申报、配额结转4方面的详细工作内容。
旨在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作用。《配额方案》明确了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实施范围,发电机组分类及判定标准,规定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2021、2022年度配额核算与分配方法,配额总量,配额发放、调整及清缴履约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
旨在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完善碳市场交易机制等五方面对依法审理高耗能、高碳排放企业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等24项内容提出要求。
旨在为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统计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支撑生态环境工作重要作用,对各级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和职责、 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等内容作出规定。
旨在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本次是在2018年版本上修订发布,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选择低碳出行等十条行为规范,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较修订前,突出了生态文明思想引领,进一步精确了具体行为规范,并新增应对气候变化等内容。
旨在加快轻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明确我国轻工业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和2030年目标。从用能结构转换、产业结构优化、绿色消费品供给、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等六方面部署重点任务,明确开展造纸、陶瓷、日用玻璃等重点行业达峰行动。
旨在促进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提出数据中心电能比2023年6月起不高于1.4,2025年起不高于1.3;数据中心使用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逐年增加,到2032年实现100%等内容。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旨在更好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到2025年,培育100家以上绿色工厂,铸造行业颗粒物污染排放量较2020年减少30%以上等目标。从提高行业创新能力、加快行业绿色发展等七方面,提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环保治理水平等15项重点任务。包括开发绿色原辅材料、推广绿色工艺、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内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旨在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提出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加强用地监管、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五方面要求。
旨在指导和推动电解锰、烧碱、聚氯乙烯行业生产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本次修订的指标体系规定了碳排放、能源消耗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权重和基准值以及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相较于修订前调整了评价指标体系分类,优化了部分评价指标,完善了清洁生产水平评定。于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旨在推动能源电子产业有效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明确到2025年能源电子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等发展目标,提出深入推动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提升太阳能光伏和新型储能电池供给能力等七方面主要任务,包含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发展新能源的关键技术产品等20项具体措施。
旨在发挥制度优势,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从工业节能监察含义和职责分工、实施主体和内容、实施程序、处置措施四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为工业节能监察部门组织和实施全国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加强为全国工业节能监察的指导和统筹协调提供政策依据。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旨在充分挖掘需求侧资源,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明确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定义、适用范围、职责划分及具体措施等。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新增需求响应章节、拓宽绿色发展内容、强化电力安全底线思维等。
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等。明确了电力负荷管理内容、范围、责任单位及具体举措等。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流程,对负荷管理内涵、科学性和规范性等进行了修订。
明确汽车行业稳增长2023-2024年目标,包含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9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0%等具体目标;提出7项重要工作举措,包括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二手车消费等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措施。
明确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到2025年及2030年的主要目标;部署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等6项重点任务,补齐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最后一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旨在充分发挥标准对氢能产业发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构建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等五个子体系并提出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部署核心标准研制行动和国际标准化提升行动等“两大行动”。
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并对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核算方式、责任分工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绿证核发、绿证交易体系等内容;提出有序做好绿证应用工作、鼓励绿色电力消费等重要工作任务。
旨在促进农村电网发展,推动构建农村新型能源体系;提出到2025年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更坚强,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村电网等目标;从加强网源规划建设衔接,支撑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等方面,部署做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等13项工作任务。
旨在统筹推进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工作,鼓励技术进步,促进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明确了风电场的改造标准、改造内容及退役条件,制定了包括组织管理、电网接入等内容在内的22条细则,保障风电场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旨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提出充分认识推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抓紧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论证、有序开展新增项目纳规工作、大力提升产业链支撑能力四项要求。
旨在扎实做好2023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明确2023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2%左右等主要目标,从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等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