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规模:在现有设备设施的基础上,对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3 台(南泉供热总站 2台 70MW、前进供热总站 1 台 70MW)燃气热水锅炉进行低氮改造,改造需更换燃烧器,新换燃烧器必须为烟气内循环(FIR)低氮燃烧器,改造后上述锅炉在全负荷全过程运行中,采用FIR 技术运行时氮氧化物排放值(折算浓度)稳定在 40 mg/m3以下;加入 FGR 技术运行时氮氧化物排放值(折算浓度)稳定在 30mg/m3以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授权代理书);2、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 70MW 及以上燃气锅炉低氮型燃烧器改造或供货及安装调试成功业绩(案例);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 27 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 年第 23 号令);;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08 日 19 时 00 分
上一篇:地铁通风空调系统安装施工总结
下一篇:千亿级赛道产品新征程开启九号公司Segway储能电源为个人便捷和家庭场景提供绿色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