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零关税”:海南昌江核电3、4号机组交流发电机
8月11日,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进流发电机设备顺利在海口海关所属洋浦海关“零关税”通关放行,货值约360万元,免征税费近90万元,是
自2021年3月《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发布以来,海南核电梳理3、4号机组进口设备信息,研究并争取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主动沟通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协同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厂共同推动3、4号机组进口设备“零关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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